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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揭露“法轮功”非法组织内幕

1999-08-03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赵秋丽 我有话说

原“法轮功”山东总站站长张寿强日前接受记者采访,在谈到“法轮功”山东组织的产生发展经过时,揭露了“法轮功”非法组织内幕。

张寿强说:“法轮功”山东总站(济南辅导总站)的成立时间为1994年1月,负责人是我和一个姓谢的,系李洪志亲自指定,总站人员情况由李洪志直接控制。总站成立后,第一件事是联络成立练功点,发展“法轮功”信徒。到1994年6月,济南“法轮功”练习者已发展到1000余人,各区辅导分站也相继成立。从1997年开始,在全省各地建立辅导分站,全省共建立29个分站。有的分站直接是一个地市,有的是几个县。蒙阴、潍坊辅导分站是较早成立的。潍坊辅导分站是潍坊“法轮功”学员与北京“法轮大法研究会”联系后直接成立的。

辅导总站受“法轮大法研究会”的管理和协调,联系人系该“研究会”秘书长王治文,较大的事情要向他请示,由我固定与王治文联系。“法轮大法研究会”所决定的一切都是经过李洪志同意的,各地辅导站要服从执行。李洪志直接控制“法轮大法研究会”,“法轮大法研究会”则直接控制各地辅导总站。各分站由总站管理和控制,负责人由各地自发推举,有关情况通报给总站,如我认为不合适,由总站参与分站的人员调整。每个分站规模及成立时间由总站决定。也有部分分站站长是李洪志直接任命的,其中冠县辅导站站长张岱玲有李洪志颁发的任命书。

山东总站形成了以我为首的领导班子。我能随意撤换认为不合适的辅导站负责人。站长、副站长根据每个人的特长有所侧重:我负总责,刘庆钰负责对外协调和组织老干部“弘法”活动,张志刚、程惠萍负责学习、宣传。辅导总站的职能是:传播“法轮功”知识,协调各分站情况,组织销售“法轮功”书籍、音像材料、徽章等,上传下达各种指令和宣传材料,包括李洪志的各种“经文”。指令和“经文”由“法轮大法研究会”寄或电传至辅导总站,由总站立即复印给各分站,各分站再复印给练功者,一般几天之内就可传遍所有练功者。

辅导总站成立后,李洪志曾数次来济。1997年12月24日,李洪志曾与济南“法轮功”骨干在中鲁大厦聚餐。

在谈到组织策划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事件情况时,张寿强说:去年6月在齐鲁晚报静坐事件发生后,今年又组织策划4月25日去京围攻中南海。事件发生时,我在菏泽传功。刘庆钰给我打电话,说北京有事,大家都要到北京去,一个区准备去十个到二十个人。我同意了去北京的意见。总站给辅导员、学员进行了个别通知,征求意见。辅导员接到征求意见通知后,认为谁能去,就通知谁结伴去北京。各练功点组织去北京很严密,自愿组成一个小队,都配一部移动电话,不组织是不可能的。两部手机之间可以联系,均将手机号码留给了刘庆钰。

关于潍坊7月14日围攻市政府事件,这之前20天左右,潍坊辅导站的负责人曾与我联系,说准备组织一次活动。我认为潍坊事件是潍坊“法轮功”辅导站统一组织的,因为如果没有组织,学员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聚集。潍坊事件发生后,我派荆桂霞、刘庆钰、张志刚连夜到潍坊了解情况,如果问题确实严重,准备以山东辅导总站的名义号召潍坊周边地区的练功者也去围攻市政府;如仍解决不了,我即亲自安排到省里去聚集,组织策划一次再大规模的上访聚集,同时紧锣密鼓地商量一些计划和应变措施。

关于“法轮功”组织聚敛钱财的情况,张寿强说:李洪志一直标榜自己不要学员一分钱,其实,他却正是利用广大学员对“法轮功”的迷信,大肆宣扬“法轮功”歪理邪说,从而达到聚敛钱财的目的。济南、山东的学员到北京买宣扬“法轮大法”的各类宣传书籍,必须要自己雇车去拉,每本书按零售价定价12元。因为图书销售的差价很大,所以利润非常高。李洪志卖了书不给发票,因此也不按正常渠道纳税和申报收入。更严重的是,他制造的很多东西,像小“法轮功”章、法轮图,1994年、1995年搞的印有李洪志画像的挂历,以及后来印制的李洪志画像,印刷量非常大,几乎每个学员都有一套。一个成本几毛钱的“法轮功”章,他卖3块,一张小照片,压膜的就卖5块。在这些物品的发行中,做具体工作的学员都在作无偿劳动,最后钱却都给了李洪志。按照山东前段时期“法轮功”发展的情况看,李洪志在山东聚敛钱财数量不只是上百万、几百万的事。现在电视和新闻媒体揭露了李洪志早期在长春以及后来在全国各地办学习班销售资料敛财的事,但其实他更严重的一面还没有暴露。在销售资料方面,像音像带,大批量生产,成本很低,非法盈利更多,应该把他这方面的罪行进一步揭露出来,公布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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